星某芊诉李某福离婚纠纷案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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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5-09-16 14:39 【基本案情】 星某芊与李某福于2020年结婚,2021年婚生子小浩(化名)出生。后双方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星某芊于2023年4月将李某福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与李某福离婚,婚生子小浩由其抚养。后经人民法院调解,星某芊撤回起诉,双方决定继续共同生活。之后,星某芊与李某福并未和好。今年1月,星某芊将李某福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与李某福离婚。承办法官认为双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遂作出不予离婚的判决。星某芊不服,于今年4月上诉至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经二审承办法官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上诉人星某芊与被上诉人李某福同意离婚,应予准许;婚生子小浩由上诉人星某芊抚养,抚养费自理;被上诉人李某福有探望的权利,上诉人星某芊有协助的义务。 【典型意义】 本案中,承办法官坚持小案不小办,既考虑化解夫妻双方之间的矛盾纠纷,还考虑到维系亲情、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明确了探望权的问题,不仅保障了一方探视子女的权利,也维护了未成年人获得父母关心关爱的合法权益。 【广州离婚律师】注:本文来源网络,供学习参考,版权归作者所有,如需删文请联系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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