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作贷款抵押担保是否有效?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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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5-07-17 15:35 在民间借贷关系中,为保障债务履行,不动产抵押是常用的担保方式。但如果父母使用未成年子女独有的房产作贷款抵押担保,这种担保行为是否有效?近日,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认定监护人以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为他人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的行为无效,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三十五条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国家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作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父母应当履行妥善管理和保护未成年人财产的监护职责。本案中,张小某在案涉合同签订时未满八周岁,案涉合同系其父张某为他人提供贷款担保所签,该合同应属无效。法官提醒,公众在涉及未成年人财产交易时,应严格审查行为目的及合法性,金融机构等出借人在出借钱款时也应对抵押物手续尤其是涉未成年人抵押担保的情况进行审慎审查,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牛敬良 栾爽) 【广州离婚律师】注:本文来源网络,供学习参考,版权归作者所有,如需删文请联系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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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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