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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继承人对于被继承人尽到抚养、照顾义务的,能否要求继承被继承人遗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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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9-06-17 22:33作者:皓哲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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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继承人对于被继承人尽到抚养、照顾义务的,能否要求继承被继承人遗产呢?

基本案情

朱某某与杨某某是多年的邻居。杨某某由于一直没有结婚,在生活上一直依靠朱某某进行照顾。

2019年4月,杨某某因突发疾病去世,留下一笔遗产。

朱某某认为自己对于你杨某某尽到了主要的扶养、照顾的义务,随向杨某某生前单位主张继承杨某某的住房补贴。但是,杨某某的单位认为,朱某某并非是杨某某的法定继承人,也没有和杨某某之间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因而物权继承杨某某的遗产。


法院裁判

法院认为,本案中原告朱某某作为被继承人杨某某的邻居,在被继承人杨某某无子女的情况下,照料其日常生活起居,给予杨某某以精神上的慰藉,应当视为其尽到了主要的扶养义务。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对于继承人以外的人,对于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可以适当分得财产。因此本案中在被继承人杨某某没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下,其遗产由朱某继承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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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评析

本案中需要注意的是,朱某某虽然不具有法定继承人的身份,也没有与被继承人杨某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但是对于被继承人尽到了主要的扶养、照顾的义务,是值得法律鼓励的。

因而可以适用继承法第14条的规定,继承被继承人杨某某的遗产。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四条【酌情分得遗产权】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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